11月18日,保康县召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员划转会议,安排部署机构整合及人员划转等相关事项。这标志着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完成整合。副县长徐声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声军强调,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涉及到全县20万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和切身利益的大事,相关部门特别是人社、卫计部门以及划转调整的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整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医保制度整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重大的改革举措,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落实。要稳步推进,做到平稳过度。一是干部队伍要稳。涉及划转调整的人员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支持改革,融入改革,服从岗位调整安排。二是工作过渡要稳。机构整合后至新制度运行之前,城镇居民的医保和新农合实行统一管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移交结束前,要确保业务正常运转。移交过程中,要确保档案资料、数据信息不丢失。三是政策衔接要稳。整合过程中,要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
徐声军要求,要加强领导,做到责任落实。县人社、卫计、编办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严肃整合工作纪律,严格医保基金管理,严明人事编制纪律,加强整合工作的督办检查,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据悉,整合后,以前由卫计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社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卫计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整体划入人社部门,组建的新机构名称为“保康县医疗保险局”,从11月21日正式办公。乡镇办公地点设在人社服务中心,加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牌子。
会上,县编办宣读了城乡居民医保机构整合“三定”方案;县委组织部宣读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人员划转调动文件;县卫计局、人社局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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