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群英谱】吕刚惠:铁肩担正义,初心永为民

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吕刚惠,从1988年踏上工作岗位那天起,始终坚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办好每一个案件,调解好每一个纠纷。

这位正在开庭的法官就是吕刚惠,从17岁入职到现在,从青丝到白发,吕刚惠在审判一线岗位已经整整坚守了33年。

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吕刚惠:我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了14年,处理最多的就是民事案件,经常与老百姓打交道。民事案件,民事民事人民的大事,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社会矛盾。

为了一件久拖不执行的债务案件,他曾饿着肚子赶了一天一夜的路,凌晨才把当事人的思想做通,群众的纠纷得到解决;2019年,环境资源法庭审结保康县首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无力承担经济赔偿,他释法明理,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以被告人在猕猴保护区进行猕猴管护工作、义务巡山、开展森林防护等方式提供公益劳务,抵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判决达到“一判双赢”效果;在郑万高铁建设、棚户区改造、环城路建设等拆迁项目中,他坚持快立、快审、快执行,有力地保障服务了重点工程建设;为了打赢官司,曾有当事人给吕刚惠送来大笔现金,但他拒收贿赂,依法公正审判,他说,这样才对得起肩扛的天平和头顶的国徽。

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吕刚惠:有些老百姓法律意识欠缺,对案件的法律适用不能理解,这时候就需要我们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在我看来,为了更有效化解基层民事纠纷,就要始终秉持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维护民权、消除民怨的理念,尽量少一些“对簿公堂”,多一些调解疏导。只有将心比心,体悟当事人的诉求,才能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官的用心和法律的温度。

33年来,吕刚惠先后办理各类案件4000余件,没有一件因为处理不当激化社会矛盾,每年案件审结率都在98%左右。正因此,他成了保康县人民法院公认的业务专家。他将自己的审判经验、调解方法和技巧,毫不保留地传授给青年干警,他是年轻人心中名符其实的好老师、好榜样。

保康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王开朕:吕庭长承办的案件不计其数,期间也曾面对各种诱惑、恐吓和说请,但他始终保持一颗为民服务的初心。作为年轻干警,在物欲横流的时代,更要善于保持定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坚定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勤政爱民两袖清风”,简简单单的16个字是对吕刚惠和保康人民法院工作的肯定。

付出就有回报。吕刚惠先后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法官,“湖北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两次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荣获湖北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卫士”等多个荣誉称号。 

保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吕刚惠:

在以后的工作上,我将继续坚守“两个坚持”,加强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做党和人民满意、信赖的法官,为建设我们的法治富饶美丽保康而努力工作,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全媒体记者:陈梦鸽

通讯员:王韵婕

编辑: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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