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大国点名,没你不行!

“咚咚咚!”

注意啦!

最近敲你家大门的除了外卖快递小哥

还有可能是保康的普查员们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

王  杰  同  志

在保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前的

电  视  动  员  讲  话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在这金秋送爽、丹桂飘香的美好季节,我们即将迎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登记,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奋战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线的同志们表示慰问,向积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全体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普查对象包括在保康县内的自然人以及在我国境外但未定居的我县公民。当前,通过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精心组织,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即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正式入户登记工作,这既是人口普查的核心阶段,也是人口普查的决胜阶段。为确保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工作顺利完成,借此机会,我对全县各地各部门、广大普查对象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和希望:

第一,要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我国人口发展迈入新时期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展好这次人口普查,对于摸清人口“家底”,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拓宽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级普查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发动,深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广大普查员要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集中精力搞好入户普查登记工作。广大普查对象要积极支持配合普查人员,按照普查要求如实反映情况,认真填报普查报表,主动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要依法依规确保质量。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配合人口普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普查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依法开展普查,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不得泄露,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对于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干扰和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同志们,明天,就将正式开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了。届时,普查员们将登门拜访,请居民朋友们提前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小伙伴们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

将于11月1日开始

这是在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

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相信不少人已经见过上门的普查员了

但心中还是有疑问: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何重要意义?

与此前的六次普查相比

这次普查又有哪些新内容?

往下看

今天我们邀请到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人普办主任李帮君、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人普办副主任周全林,县统计局工业股股长、县人普办综合业务组组长姚勤芳三位同志与各位听众、各位观众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或反映,欢迎您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5811973、5819363或者在保康电视台微信视频直播平台留言参与我们的节目,和我们的嘉宾进行在线交流。

1.问:李局长,首先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人口普查,为什么要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吧?

李帮君: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人口普查。通俗地说,人口普查就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调查登记,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一种最基本的搜集人口资料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

2.问:那么为什么要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在哪里呢?

李帮君:人口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是我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建国以来,我国已进行过六次人口普查(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世界各国也都定期开展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时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摸清人力资源结构信息,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三是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人口普查有你有我有他,准确登记利国利民利家。”

3.问:就像您刚才所说,人口普查确实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那么目前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做了哪些准备工作,现在进展情况如何呢?

李帮君:去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部署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并列为重点督办事项。经过扎实工作,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有序。一是组建了普查机构。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20多家县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保康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二是明确了工作责任。按照省、市人普办要求,我县人普办设立了四个工作小组:综合业务组、户口整顿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发布了内设工作组职责,印发了《保康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和《保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体进度安排的通知》。三是开展了普查试点。根据省、市人普办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人口普查试点工作,把城关镇城南社区作为人口普查的试点,成立了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普查试点实施方案,经过精心组织,普查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为全县普查工作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四是进行了普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启动后,我县印发了宣传方案,对全县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制了宣传图册、宣传画和宣传手册,印发了人口普查简报,及时下发到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使大家了解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五是开展了业务轮训。按要求足额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两员”分层次、分乡镇进行了综合业务培训,有序开展普查区划绘图、户口整顿、调查摸底等工作。六是完成了入户摸底。在普查摸底登记阶段,县普查办成立工作专班,对乡镇实行责任包保,负责培训、督导、审核相关乡镇数据,建立日报告制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县人口普查登记前准备工作已进入最关键的临战阶段,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力有序开展。

4.问:我们知道,此次人口普查是11月1日开始,那么周局长请您为我们具体的介绍一下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吧。

周全林:此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意思就是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是哪一天,普查登记的人口及其特征都是反映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其目的就是确保人口总量和结构信息真实准确、不重不漏。本次人口普查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两员”,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二是普查登记阶段。自2020年11月至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自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总体来看,在这3年的时间里,人口普查要分三个阶段集中完成22个大项工作,共82项具体任务。

5.问:您刚才为我们介绍了普查的重要时间节点,那么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和内容是什么?普查对象具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周全林: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普查登记。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保康县内的自然人以及在我国境外但未定居的我县公民,不包括在县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此次人口普查共有四种表式。一是普查短表,今年11月1日-15日,普查员将实地入户询问采集普查短表信息。二是普查长表,11月16日-30日,根据国务院人普办抽中户清单,普查员将再次入户实地询问登记普查长表信息。三是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主要反映人口基本状况以及入境目的、时间、身份和国籍、就业情况等项目。四是死亡人口调查表,由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填报。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每一名普查对象都要严格按照《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全力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普查登记。

6.问:与前几次相比,本次人口普查有哪些特点?

周全林:与以往人口普查相比,此次人口普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增加了普查登记流程。本次人口普查在对全部普查对象进行入户访问并采集普查短表数据后,再抽取10%的调查住户开展二次入户访问并采集普查长表数据。二是变革了数据采集方式。为尽可能获取更为详实的信息,尽可能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尽可能减轻广大普查对象和基层普查人员负担,这次在普查数据采集方式上做出突破,运用电子化设备采集普查数据。三是严格了质量控制。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号码。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并在普查全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请大家放心。四是广泛应用了部门行政记录。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实现普查数据与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全面对比,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7.问:姚股长,据我了解,这次人口普查除了普查员入户登记外,普查对象还可以进行网络自主填报。那么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有关自主填报的情况呢?

姚勤芳:本次人口普查第一次尝试自主填报这种方式,一方面是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智能手机的普及率已经足够高;另一方面是为了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增强广大公众对普查的参与感和责任感。自主填报程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另外,住户在填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普查员咨询。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8.问:数据质量关系到人口普查工作的成败,这次普查在确保数据质量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姚勤芳: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是衡量人口普查成败的根本标准。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这一要求来展开。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保证普查登记数据的质量。一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各项要求不走样、不变形,绝不允许随意更改或选择性执行普查方案;二是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三是有效利用行政记录,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作用,例如与公安部门的户籍数据、卫健部门的出生人口和有关部门的死亡人口等数据进行比对,为普查登记信息提供数据支撑;四是认真组织现场登记,广大普查人员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五是始终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普查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我们统计工作对数据造假“零容忍”,在人口普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人为造假、作假行为,我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9.问: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整个普查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同时也对我们普查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对他们有什么具体要求?

姚勤芳:此次人口普查,全县共选聘1249名高素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全县所有户籍、常住人口进行全面登记。“两员”的主要工作是入户调查,应聘“两员”首先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入户调查的工作任务。其次,“两员”是人口信息的直接采集者,普查数据质量的高低与其工作质量息息相关,合格的“两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作风要扎实,工作要细致,要有耐心。同时,普查是一份与人打交道的工作,要求“两员”具有较强的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待人要和气,为人要和善,能够取得住户的信任,大家才能更好地配合普查登记。另外,因为这次人口普查首次全面使用电子化数据采集设备(PAD)或手机采集信息,对“两员”的选聘和培训、摸底和现场登记、数据处理等各个工作环节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对“两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全省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两员”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入户登记时,应当向普查对象说明人口普查的目的、法律依据以及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对在人口普查中所知悉的普查对象个人信息要履行保密义务。

在访谈之前

我们也从网络上

收集了不少网友们的提问

我们挑选几条请各位领导

为我们现场解答

第一个问题,网友们很关心今年在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如何进行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如果秋冬季疫情出现反复,我们有没有这方面的应急预案?另外在国外短期工作或逗留的我县公民由于疫情无法回国,那么这部分人需要登记吗?

李帮君:我县人口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普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背景下,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将采取灵活多样的普查登记方式。同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等辅助普查登记,确保全县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要求普查员工作时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入户期间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毒等,切实做好入户登记的防护工作。在国外没有定居的中国公民也是这次普查的对象。对于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的留学生和短期工作人员,会在户口所在地由家人或单位(集体户口)提供相关信息,进行普查登记。

第二个问题,有网友非常关心个人隐私的问题,请问李局长,在人口普查的过程中个人信息如何保密,普查人员会不会泄露或者修改我的信息?会不会成为处罚依据?

周全林:《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普查全过程,各级普查机构将严格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都对普查中的违法行为有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人口普查数据、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普查人员有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要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应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目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发挥连续作战精神,克难攻坚,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的工作态度、过硬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向县委、县政府,向保康人民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小伙伴们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

人口普查与我们的生活

息息相关

因此大家一定要

积极配合、认真填报哦!

责任编辑:相琴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