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检察干警履职能力全面提升。近日,保康县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圣玉出庭支持公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纪委工作人员、县检察院、公安局等共计百余人现场参与了庭审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多起犯罪事实通过多媒体示证,一事一证,逐步还原被告人犯罪行为全过程。辩论环节,公诉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律适用以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与辩护人、被告人开展了两轮辩论。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市、县两级检察干警在保康县检察院开展了观摩庭审评议,以公诉人出庭得失为切入点,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
“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语言规范,举证逻辑严密。”
“公诉人说理透彻,举证、质证顺序可以按照案情的发展脉络再行优化。”
与会人员围绕公诉人在出庭中存在的问题,逐人、逐项进行集中评议,重点对法律文书、庭前准备、讯问效果、法庭辩论策略、释法说理以及出庭整体效果等方面的问题。对规范文书制作、提升讯问技巧、强化庭审应变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保康县院的同志纷纷表示,听到市院同志们的评议,从不同维度的思考,给自己打开了工作新思路。
襄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乔富粤肯定了此次观摩评议活动,既认可了公诉人的出庭能力,又指出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时对保康县院组织评议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这种练兵方式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保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妍表示,各评议人员提出的评议意见十分中肯全面。下一步,保康县检察院将聚焦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在开庭实践和评议案件中提高公诉能力,多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练促学、以评促改,通过业务培训、观摩学习、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全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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