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县交警大队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倡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提高出行安全防护意识。
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摩托车驾驶员存在不戴头盔、头盔佩戴不正确、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等行为,交警对被查获的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规人员,采取教育为主原则,通过耐心讲解不戴头盔的危害性和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引导驾乘人员从佩戴安全头盔做起,改变交通陋习,时刻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
据悉,公安部将从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 “一盔一带”专项行动。从6月1日起,保康将在全县范围内对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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